為什麼要辦理外陰公、地基陰、冤親債主、動物靈、孤魂…..等等不屬於親眷的超拔呢?這是一個值得諸善信大德深入探討重視與肯定的。需知理解冤釋結,化解今生、過去生中的因無知、或生活習性的慣性,造成與諸冤親業債的因業報受,今既知焉有不力求化解之。

化解冤親業欠內容

  • 外陰公

    現世或累世之因業債主
  • 地基陰

    住家或其他之地基陰靈
  • 動物靈

    家畜或寵物之靈魂
  • 冤親債主

    外在牽引、招惹之外靈